[轉帖]我們為什麼不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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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顧彬在他的blogbus上發布的這篇帖子,結果被“隱藏”,于是一字不改(除了改成繁體字)幫他轉過來。

政治態度上的犬儒主義帶來普遍的不信任,這正是中國公民社會普遍的政治生態。由下而上的訴求屢遭挫折,而由上而下的強權穩如泰山,由此造成的社會政治冷漠氛圍嚴重阻礙了中國的進步。不信任政府,不信任體制,乃至不信任與之相關的社會系統,這其實是公民社會對集權體制的消極反應。三聚氰胺事件,正爲這種普遍的不信任提供了其合理性的強悍證明。從“社會資本”角度來看,社會普遍的不信任造成大衆生活成本增加,用福山的話說,相當于增加了一種稅。受害的是除集權部門之外的整個社會。11月南方發生了一場“蛆果危機”,雖然有蛆的柑橘僅限于少數地區,相關部門也進行了及時的控制,但造成的後果卻是:消費者不管官方辟謠,就是不再買柑橘。大量柑橘滯銷,腐爛,柑橘市場瞬間崩潰。普遍不信任的惡果由果農,消費者,中間貿易商共同承擔。而造成普遍的不信任的根源在功能失調的集權體制。

我們爲什麽不信任?因爲我們沒有付諸信任的理由。《信任—一種社會學理論》(Trust: A Sociological Theory)一書中列出了産生政治信任的十條基礎原則。下面筆者將以這十條原則爲基礎,告訴他們我們爲什麽不信任。

1、合法性原則。這其實也就是“主權在民”理念,現代自由民主制度正是建基于其上。二十世紀以前除了西方恐怕沒有哪個民族存在真正意義上的政治進步,而西方的政治進步恐怕非民主體制莫屬。民主選舉提供了政府合法性,缺乏這種合法性的政府很難說談的上正義,哪怕那是個“良治”政府,他們對我們缺乏正義我們何來對他們的信任?中國目前還是個龐大的集權政體,公民雖然在其強大的思想控制中表現的服服帖帖,但那只是求存本能驅使下的表面現象。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公開反對政府,而社會大衆之中不信任政府的情緒其實已是暗流湧動。而在民主政體裏,不僅有代表大衆意志的民選政府,甚至還預設了國民的不服從的權利,作爲對政府背叛大衆的可能性的矯正。

2、定期選舉制和公職任期制度。中國雖然也存在選舉制和任期制度,但這種選舉是一種缺乏大衆意志以及競爭性的選舉,這種任期是一種缺乏問責機制的任期,起不到實質性的作用。而缺乏反對派,缺乏監督,對權力的濫用風險很低,這樣的政府要說爲群衆謀利益,你們燒高香去吧!毫無保證。自己監督自己的人大監督制度這其實就是愚弄公衆的擺設罷了。權力在握,一手遮天,這樣的政府傻子才信呢!看看大洋彼岸的情景:反對派直勾勾的盯著現任政府的一舉一動,一有機會就借由民衆將其趕下臺。所以這樣的政府不敢不急民衆之所急,想民衆之所想。

3、分權、控制、平衡、限制公共機構權限。在中國政府體制裏,用來起到制衡作用的那些公共機構,大多數本身就是行政的附屬。這是因爲一個集權的政府需要一個至高的權威,而這個至高權威是不允許什麽分權啊,制衡啊這些亂七八糟的東西的。在這個權威之下,可以分權,可以制衡,但事實上這一套機制不可能真正起到制衡的作用。因爲行政權力擴張,獨斷,蔓延到所有社會公共部門,誰也難逃其魔掌。法院,公安,報紙,檢察院,都是政府一把手手下的小鬼,對這樣的政府,我們不說話,那是因爲我們害怕而不是因爲信任。

4、法治和司法獨立。即使是立法者都必須受共同的、有普遍約束力的法律框架的支配,體現在這種法治體制之中的公平性和有序性是社會一般化信任最強有力的基礎。缺乏法制化的遊戲規則,必將導致一個強權淩弱,以大欺小的人吃人的叢林社會。現代中國不就是這樣一種狀況麽?在遭到公權力的侵犯之時,我們能指望服務于黨國事業的中國司法保護我們的人權麽?權力部門的亢涅一氣,使維權者申告無門,除了上邊命令法院不予受理的手段外,還有關進黑監獄的,甚至把他們當作瘋子強制關進精神病院。公權淩駕于法律之上,公民的人身和財産隨時都有可能被以強力剝奪。甚至官員批示都能進了司法案卷!無界的公權力,隨意而難以預測,保持懷疑和警惕才是理性選擇。

5、立憲制度和司法審查。這一條分析起來一目了然,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近日在一次講話中說:“要克服片面的“法律至上”觀念;要克服就案辦案的傾向,牢固樹立服務大局的意識……。”很顯然這個服務大局正是對立憲制度的否定。立憲制度要求憲法的穩定性,從而提供一種對未來的事先承諾,使得信任制度成爲理性選擇。而在所謂的服務大局的名義下,爲了既得利益集團而歪曲憲法,機會主義的制定和修改法律成爲理所當然。大局才是正房,憲法只是個妾,這種情況下公民權利毫無保障,你能信任這樣的妾能爲你撐腰麽?顯然不能。

6、正當程序。這其實就是“程序正義”的問題。這一點我們並不陌生,楊佳一案轟轟烈烈的證明了中國嚴重缺乏程序正義。還是服務了大局,犧牲了正義。楊佳母親被強制關押,剝奪楊佳選擇律師的權利,本該回避的上海警方沒有回避。楊佳雖然死了,但程序不公也通過此事赤裸裸的暴露無遺。法院也難免會産生偏袒和疏忽,所以采取正當的程序判案,包括回避制度,上訴制度等可以減少不公正的審判的發生,維護公平正義。程序正義是現代法制精神的集中體現,由此可見,中國離法制社會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7、公民權利。這一條要求在制度上保障公民免遭公權力的侵害,開放針對公共部門的訴訟的可能性。雖然在中國也存在將政府部門告上法庭的可能性,但事實這種訴訟缺乏獨立性,很難得到受理和公正的判決。而且在法律建設上對公民權利也很不完善。以土地所有權爲例,法律並沒有賦予農民的土地所有權,帶來的後果就是不要說所有權即使是使用權也得不到法律的保障,政府能夠以各種理由把農民從自己賴以爲生的土地上趕走。沒處說理。LongNan暴動就是因爲政府圈占農民土地所引起。

8、法律強制。這一條中國倒是捷足先登。城管不但強制了攤販的生意,還強制了攤販的生存。計生部門強制婦女上環。教育部門強制必修政治課等等。惡法強制,更不值得信任。

9、公開交流。寬容、公開討論、多元且獨立的媒體,中國缺乏,哪怕是有,在政府的高壓政策下也岌岌可危,南方都市報的人員變動已經預示著新一輪的網絡嚴打。中國有的是審查制度、教化主義(愚民政策)、限制言論自由、甚至完全的欺騙。爲了大局欺騙大衆,三聚氰胺事件中,政府服務了奧運大局,犧牲了老百姓的健康。這種赤裸裸的欺騙何時休?你們要信任?還有比這更無恥的行徑麽?

10、社團政治。不允許。這可是用來對抗政府機構的手段啊,能允許麽?不讓我們組織起來,不讓我們自由結社,你們不信任我們,我們還能信任你們麽?天下有這種好事?

要我們信任政府,給個理由先!

碎句子 - 3

  1. 没有办法,在一个挤迫的社会里,彼此的存在就已经是一种不快,人们倾向于找一些理由来支持本来已经有的憎恶。 — Altai 在豆瓣的讨论
  2. 维多利亚女王初尝禁果,问丈夫:“那些穷人也做这个吗?”丈夫肯定说是,维多利亚便感叹:“天啊,他们不配!” — 黑马,笔记5:查泰莱遭禁的文化背景
  3. 光是一張演員表,已經讓九歲的我,充分體會了大人社交應酬的王道:『你給別人面子,別人才會給你面子』。不愧是有名的小學,才學得到的課程啊… — 蔡康永,史上最悲壯的演員表
  4. 那种对陈冠希像宝哥哥的指责,也是大家出于对那种齐人之福的嫉妒,多于是相信道德。 — 胡恩威,香港食色 @ 思维的乐趣
  5. 中国要良性发展,要进行乡村建设,就一定要改变整个国家目前经济分配与权力分配高度重合的现状。 — 无机客,毒牛奶是谁造成的祸? @ 乃鼎齋

浅评《公共意识与中国文化》

这本书是作者10多年来所写的长长短短的文章的一个集子,其主题大体都是与中国社会形态或在传统文化中公共意识如何生长相关的,不过书里的内容多少还是有些凌乱。由于“社会”和“公共”的概念都是近代从西方起源的,这种追溯的视角回过头去审视中国历史上的社会形态,或许会显得有些乱,但应该能从中看到社会发展的一些脉络。

“公德”或“公德心”基本上是19、20世纪之交,日本人从西方引入的概念。而明治维新时期,日本曾经举国上下以西方列强的社会文化价值批判和重塑了日本本土的生活习惯,革除了许多以西方标准看来粗陋的习俗。不过当时日本的公德运动在作者看来,相较于西方(英美式的)个人主义、消极的自由为基础的“公共”概念而言又有所不同,当时的日本通常把对于国家的忠诚和义务也在一定程度上归于公德的范围之中。当时日本有学者把公德分为积极地和消极的二部分,亦即不伤害他人或公众利益和主动协助他人并创造公众利益(而作者有在讨论台湾/华人社会的公共意识时再次涉及了积极的和消极的公共行为的区分)。

日本和中国近代意义上的公德观念都是自西方引进,而日本社会的公共意识经过明治时代焕然一新。需要注意的是日本社会的公共意识并非社会的自然演进,而是由许多官方背景在。然而同样的,经过近代以及现代的诸多波折以及许多年的发展,华人社会的公德/公共意识仍不可与日本同日而语,在作者看来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日本推动公德最主要的动力就是文明开化革除陋习本身;而中国虽然并不缺乏对公德的呼唤和思考,但是始终不及日本“文明开化”的力度,恐怕是因为中国文化改造的努力大都直接与救亡图存以及其他各式各样的政治目的挂钩,而非针对公德心本身吧,于是公德的观念成了一个孤零零的词语而已。(《日本近代思潮与教育中的社会伦理问题》)

在《中国历史上的“公”的观念及其现代变形中》,作者从文本的角度探究了历史上“公”的五种不同的概念。但是,ummm恕我愚钝,这五种概念中细小的区分倒没有全部看出来,这里只是简要说以下我自己的粗浅理解而已。第一个概念的公,是指政府和政府事务,而与其相对的私就是指民间和个人。而公有可以分别指“普遍”和“全体”(第二种概念),乃至普世的、善的等世界的根本原理(第三种概念),是普遍全体的衍生。进而公有又具有了真理、正确的涵义。于是与之相对的私,就自然而然地成为了被贬抑的概念。而“公”字的第一层意义,政府和政府事务相信大家在自己的生活中一定都有感受,似乎带着公字的词语往往在暗示这是政府的权力,而与“私”也就是个人的生活/利益是相矛盾的。而既然“公”同时还具有“真理”、“正确”的涵义,这同时又暗示了政府超越个人的正确性和优越性。而作者在书中也说,“中国的‘公’最稳定的一个内涵就是官家、政府。…不少现代中国人还习惯地认为,公共事务完全是政府的责任。”而中国历史上公与私的关系“大部分的重点在以公灭私。”而这种扬公抑私的思维方式的一个结果,是民国后的许多政治精英所组建的政党组织都强调在夺取全国政权的过程中政党作为一个整体的“公”的价值,强调个人(党员乃至全体国民)须为集体献身。国民党曾强调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的集体心态,而共產黨的全体主义色彩更为浓厚,号召党员“大公无私”、“克己奉公”。然而在私被贬抑的同时,也导致一些后果,普遍的麻木不仁的心理可能就是由此而出。由于不能对公共事务产生切身的利害相关的感觉,所以对于自己有关的事物也会显得淡漠。同时就像上一段说的,由于在提倡公的概念时赋予了太多政治忠诚的意义,反而偏离了公德二字在人与人之间的意义。

书中另一篇十分值得一读的是《“内圣外王” 观念的原始纠结与儒家政治思想德根本疑难》。儒在中国文化以及传统政治哲学中的地位是极其重要的,而儒家的中心思想,据作者所言,是“内圣外王”四个字,另一句被奉为经典的话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如果这是儒家政治思想的基本观点,那就是在个人品格与治理国家之间挂上必然的联系。儒家假定的场景是,如果有贤人待人以仁、品格高尚,而这样的贤人实在品格完美,他一定会依靠他的道德感化力量掌握政权,从而以他仁者爱人之心达到政治的理想状态。然而对于以往中国朝代更替的历史的解释恐怕应该是品格并不高尚的流寇和叛匪(或许他心中确实有齐天下的理想,但可能更多的是万人之上野心),通过不择手段的倾轧(篡权)和战争(起义)最终登上帝位。他们远远不是儒家的圣人,却各个都捧着儒家的经典,反过来证明我之所以登上帝位,肯定是因为我受之于天命、是圣人。而当政者之所以在登基之后捧着孔孟之道训导百姓的另一个原因,如黄仁宇在《中国大历史》中说,乃是因为儒家强调个人修养,而所有人都误以为个人修养是上天决定人在世间阶层、地位的标杆,满手鲜血的皇帝作为“道德上的完人”代表天意统治(乃至草菅)万民的正当性也被自然而然地确定了(参考“八荣八耻”)。而中国古代历代的知识分子起初因为相信内圣外王四个字而介入政治,可是当他们真的企图通过自身的道德力量改造世界的时候却在法家式的统治中纷纷挫败,于是有了陶渊明的归隐山林、于是有了中国古代知识分子的消极避世。

书中各篇其他文章也都有各自的有趣之处。《立法之道》讲了中国传统文化和政治思想中法律和人性观以及社会形态的关系;《近世中国心灵中的社会观》中通过家训、童蒙书、善书探究中国古代的社会形态,提出中国古代在国家机器和宗族势力之外现代意义上的“社会”的形态其实是很稀疏的,“疏离的”乃至互不信任的社会观是很普遍的;《儿童与公共秩序》讲到台湾小朋友和西方小朋友在公共场合的表现,指出西方小朋友会更清晰地意识到公共场合与私人空间的差异,进而从一个侧面揭示公共空间在华人社会的不完善。其他文章的观点也颇值得一看,而鹤的这一篇评论多为自己的看法,可能对作者原意理解不深或断章取义,实在建议大家都读一下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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